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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互联网公司在公共风险保护领域以互助的名义建立了网络平台,开展了一些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活动。这些网络平台公开面向公众招募成员,早晚约定支付义务,公开承诺担保责任,形成事实上的保险担保。这必然会使人们担心这些涉及公众的风险是否可靠,相关协议和承诺是否具有约束力,以及平台违反协议后如何保护公众利益。考虑到前期一些p2p平台的欺诈案件给公众带来的巨大损失,自然会想到如何保护那些对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有理想的公众的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当务之急是让群众尽快了解网络互助平台的潜在风险和相应约束机制的必要性。
与特定非公共团体之间的协议相比,协议一旦涉及到公众的权利和义务,就需要评估协议的价值和成本,并向公众披露;同时,有必要积极安排可靠的机制,以确保其可靠性,而不是仅仅依靠单方面的承诺。目前,网络互助平台不仅未能安排一个机制来履行公众可以信任的相关承诺,而且在履行对未指明的社会群体的承诺方面也存在明显的技术障碍。因此,发布的信息和宣传口径自然存在严重的误导和虚假内容,通过误导来吸引消费者,更谈不上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疾病互助平台为例,假设一个成员一旦病重,他将获得30万元的互助,所以我们可以看看这个承诺的成本。根据2006-2010年中国寿险业主要疾病的经验发病率表,可参考6种疾病的经验发病率表(ci1),并可进行粗略计算。例如,30岁男性的发病率约为8/100783,51岁男性的发病率约为80/100796。不难发现,30岁的男性群体可以分享240元,以实现患者的30万元互助;51岁的男性群体需要每人分享2400元才能实现30万元的患者互助。这只是六种主要疾病的发病率。如果有25种或更多的疾病,疾病率会更高,分享的钱会多一点。一旦人们发现他们要支付的钱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并选择退出这个平台,那些生病了,真正需要钱治病的人怎么能得到互助呢?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有资金保证他们的偿付能力来保证这一切,而对于机制不完善、约束较弱的网络互助平台来说,早期承诺的保证可能成为镜中之花,水中之月。
负责任的承诺和协议必须基于相应的责任,其财务准备和机制是基本要素。但是,目前互助平台本身存在一些缺陷,做出的承诺缺乏可靠的保障,难以保障公众的实际权益。
首先,服务组织力量不足,治理体系不完整、不有效。资本、运营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等。不符合监管要求,未取得相应的市场准入资格,不符合专业经营条件。其次,做出的承诺或达成的协议是不合逻辑的。风险定价和利率确定没有基于精算学的相关原理,责任准备金提取不够科学,不能保证所做的承诺或协议能够实现,平台不能长期稳定持续运行。三是偿付能力没有得到有效管理,无法保证平台的偿付能力,实现可持续经营;同时,对操作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控制力度不够。最后,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一些网络平台没有明确按照“预付费系统”或“共享付费系统”运行;如果采用“预付保费制度”,该条款还必须说明公司是否保留或放弃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之外的征费的或有义务。生活在互助项目中的人数和互助平台的补偿情况披露不充分、不准确,使得平台成员无法及时全面掌握其参与项目的运行状况。
完善适度的约束机制可以保证复杂的保险担保和风险管理活动有序进行。互助平台为不特定的社会群体提供疾病防护等风险管理服务,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有许多脆弱环节。一旦这些互助平台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出现操作风险,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影响社会秩序。但是,这些约束机制不完善甚至缺失的互助平台存在很大的操作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如利用虚假事件恶意套现和会员虚假申报等;非法设立基金份额的基金安全风险;同时,大多数互助平台缺乏承保和理赔等保险技术,难以有效控制业务风险。显然,诱发恶性事件的空是比较大的。
许多网络平台声称将保险形式与互联网相结合,并经常在互联网上假装创新。必须提醒平台运营商,金融保险业是关系到社会秩序的重要发展因素,在经济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一旦失序,必然会冲击社会秩序,其约束和要求应该更加严格。金融业只有稳定可靠,才能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保险服务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其稳定性和可靠性高于一切。只有在有序健康的发展轨道上,保险保障才能有效地为经济和社会保驾护航。
信息不对称对金融保险的运作有很大影响,也影响互助项目的运作。一个突出的表现是道德风险难以消除。在网络互助项目中,信息不对称体现在互助项目的成员不知道对方的健康信息,互助项目的管理者也不知道成员的健康信息。互助计划缺乏相对完善的健康筛查机制来确保同质风险分类。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高风险群体的参与增加了互助计划的总体补偿成本,而低风险群体可以在不限制互助计划成员存在的情况下逐步退出互助计划。此时,由于成员数量的减少和剩余有效成员的高风险,成员分担的风险事故费用将明显增加,因此成员留在互助计划中的意愿将迅速降低,互助计划将很容易崩溃。互助项目中的信息不对称也体现在成员不能及时了解和预测上述互助项目的运行状况,从而影响成员在面临风险时的应对措施。
因为互助计划给予成员很高的期望,当期望没有实现时,互助计划的成员受到很大的影响。想象一下,一个依靠互助计划来管理癌症风险的成员在患癌症后得不到预期的“保护”时,会遭受双重的经济和心理打击,从而影响特定成员的生活和社会稳定。与互助计划相比,虽然保险公司不能完全保证某项特定业务的长期存在,但监管体系下的偿付能力和准备金等财务指标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破产概率。同时,当保险公司濒临破产或清算时,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得到支持,当保险公司破产时,相应的保险业务可以由其他保险公司接管。因此,具有相当可靠性的保险公司有责任为公众提供风险保障,从而真正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只有专业的保险业才能真正在风险面前筑起保护经济和社会的长城。
目前,人们迫切希望通过保险服务合理规划所需的医疗养老资源,实现最优配置(爱情基数、净值、信息),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然而,目前的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互助互助”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证,主张全额赔付和准备金提取,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挂钩和比较,并发布误导和虚假宣传,诱使公众产生获取高安全性的刚性支付预期。如果网络互助得不到遏制,混合局面得不到尽快结束,人们可能会盲目乐观地看待具有巨大风险得互助计划,网络互助更有可能成为少数不法分子进行诈骗得土壤,进入“恶钱赶好钱”得恶性循环.
(作者是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网络互助平台风险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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