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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财政部表示,已对国民收入分配战略、税制模式、费用扣除、税率水平、税收征管及配套条件等重点难点改革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和反复论证,并征求了相关方面的意见,形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目前,我国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不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财政部表示将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新的税收征管体系,建立与综合税收相匹配的税收征管体系。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将加快修订《税收征管法》,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推动现金交易规范化管理等社会综合配套条件逐步改善,为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税收改革提案已经形成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已经持续了三年。

根据《关于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批复》(摘要),财政部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已经形成。

此前,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本轮税制改革的总原则和总方向已经明确:按照“增低、扩中、增高”的总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通过税收设计合理调整社会收入分配,进一步平衡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的税负。

财政部称个税改革方案建议已形成 将加快综合配套改革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授冯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扩低、扩中、扩高”是税制改革以来的基本思路,收入分配改革的大方向也是税制改革的目标。明年可能会出台一项税收改革计划。

据媒体报道,与“增低、扩中、增高”的目标相对应,“扩中”意味着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或成为优先事项。

冯认为,税制改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中等收入群体的税负要合理、公平,税制改革要考虑扣除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贷款利息、教育、养老等费用。

第二,税制改革应该适度调节高收入群体。至于“增减”,个人所得税可以少做,社会保障制度在“增减”中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冯认为,税制改革要综合考虑,把重点放在提高起征点上过于简单化。

“税制改革的长期目标无疑是促进社会公平和发展,主要是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她说。

综合税收和分类税收的结合

财政部表示,在“分类整合”的新税制下,将加快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目前,中国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对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个人收入进行分类,扣除不同费用,并按不同税率征税。

然而,分税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忽视家庭负担,同时导致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多缴税款,收入来源多样化的高收入者少缴税款。

简单地说,综合所得税是对纳税人的各种应税收入(如工资收入、利息、股息、财产收入等)的综合征收。)。

据媒体报道,目前,再教育支出可能成为扣除的第一选择,第一笔住房贷款的利息预计也将包括在内。从长远来看,赡养老人和抚养两个孩子等家庭开支预计将逐步扣除。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我国过去是一个分类所得税制,今后工资收入和劳动收入可能会纳入综合收入。

对于税收征管制度,认为,建立个人税号制度非常重要,这就要求政府提高其征管能力,包括政府收集、掌握和计算信息的能力,从而收集个人和家庭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刘剑文表示,要建立税收征管体系,必须建立纳税人信息平台,集中纳税人的收入信息。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石表示,要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纳税人要有唯一的、终身不变的纳税人识别号。这种纳税人识别号过去主要用于企业,下一步是针对个人,这也反映在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中。

刘剑文补充说,我国目前的征收管理制度还不完善,而《征收管理法》的修订不仅要完善征收管理制度,还要保证征收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财政部称个税改革方案建议已形成 将加快综合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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