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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多名大学生为了购买高级手机欠了“校园贷款”,但该还钱的时候说“校园贷款”是违法的,拒绝还钱。 日前,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技术法庭受理了许多“校园贷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大学生因借款成为被告。 北京青年报记者知道,这系列“校园贷款”事件层出不穷,但学生没有主动上诉。

【要闻】400余名大学生借贷不还 以“校园贷非法”为由赖账

400多名大学生借“校园贷款”不还

从年底开始,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技术法庭陆续受理广西某金融投资企业向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大学生成为被告。
主持此案的黄支革法官向北青报记者介绍,本院受理的这些“校园贷款”纠纷案,各案借款金额在7000元以上。 从双方借款合同来看,这些大学生的贷款目的是购买高级手机。 但是拿到手机后,这些大学生不还钱。 因此,他被法院控告成为被告。

【要闻】400余名大学生借贷不还 以“校园贷非法”为由赖账

在目前受理的起诉中,这些贷款的大学生来自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四川、河南等全国许多省市地区的不同大学。

该系列方案起草后,法院通过快递向贷款合同上大学生留下的住所发送了应诉资料,但他们发现许多应诉资料被拒绝了。 法院还写信给最早起草的有3名江西大学生的学校,希望校方督促被告应诉。 但是开庭时,三个大学生没有应诉。 到目前为止,这个系列没有大学生自愿应对。

【要闻】400余名大学生借贷不还 以“校园贷非法”为由赖账

省际调解只有三名大学生偿还

为了保护学生们的利益,法院与原告进行了多次协商,经过协商,原告同意如果被告从未支付本金和诉讼费,就放弃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合同上有约定)等诉讼请求。

今年6月初,法官和原告一方去贵州省贵阳市两所高中,找到20名被告大学生,希望双方能以座谈的方法还钱,但没有人参加。

黄法官说,没有人参加,他只能和学校的老师表达信息,希望通过老师把他的联系方法和调停方案交给被告的大学生,希望和解的学生和他们取得联系。

结果,3名被告学生选择了法官和原告的和解,没有一次性收回债务。 这三个学生说,他们选择和解和偿还是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工作,担心不还钱就为这个“丢了”工作。

现在,除了这三个大学生以外,没有借款的大学生还在自愿联系法官。

学生以“校园贷款舞弊”为由借款

北新闻记者知道,收到法院发票后,网上发表报纸质疑发票真实性的学生不少。 另外,也有设立qq群讨论“应对措施”的学生。 黄法官说,许多借款的学生有时不故意还钱,国家打击高利贷、非法放贷,但由于这种“校园贷款”是非法放贷,他们认为他们借的钱完全不还。

【要闻】400余名大学生借贷不还 以“校园贷非法”为由赖账

黄法官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些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国家打击高利贷,但如果年利率在24%的合法范围内,贷款行为本身并不违法。 扣除利息,任何贷款本金都应该还。 现阶段,原告同意被告不一次性重复支付本金和诉讼费用,原告放弃并终止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合同约定)等诉讼请求,这对学生最有利。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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