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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月29日电(陈文罗武)征得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深圳市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工人最低工资标准: 2200元/月; 非全日制就业工人时间最低工资标准: 20.3元/小时。 新标准于年7月1日公布,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决定,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被纳入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类别,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被认为是广东省的一类地区。

其中,全日制就业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3.3%,非全日制就业工人的时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4.1%。 这是参考人均gdp、物价指数( cpi )、平均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率等指标,考虑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加、其他城市最低工资调整情况等因素,通过测算和调查,公司、工人代表及省市二级相关部门

【要闻】深圳市公布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

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广泛开展推广从业的并且,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公司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并且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若公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完)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深圳市公布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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