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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网上新闻(记者李丹) 12月6日在成都召开了“四川依法维护女性儿童权益10大例”发布会,我省举办了女性婚姻家庭权益、人身权利、就业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和儿童监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归档 根据
,10大例由省妇联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和省律师协会选出,反映了现在女性儿童维权事业的要点难点,事件的处理过程和效果上维权事业的创新也在迅速发展。 这十个典型的例子的发表为今后解决与妇女儿童权益有关的类似事件提供了模范指导。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例1

刘某强奸猥亵儿童事件

事件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某市乡镇小学教师刘某,从2012年开始,以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为理由,多次单独寻找学校女学生红(假名,12岁)在学校教学楼的屋顶、教师宿舍说话,利用谈话机器红 另外,据悉刘先生从去年开始以多次关心学习为理由,在教室和办公室对其他多名女性分别进行猥亵行为。 事件发生后,刘某因强奸、猥亵儿童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典型的意思

在本案中,检察机关从案例出发,严厉处罚了照顾被侵害儿童、施暴的犯人,但不限于此,深入挖掘犯罪根源,扩展检察功能,与学校制度不健全的情况相比,构建监狱制度,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足 本案的处理,惩罚了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如何帮助受害未成年人摆脱困境,以及在全面净化校园环境方面细致、效果良好,为此类事件的处理提供了良好的参考模板。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四川省“4.26”系列儿童绑架事件

基本事件

年4月26日,蓬溪县公安局接到通报,蓬南町3岁男孩小磊(化名)在该町忠烈街烈士墓附近玩耍时被约50岁男性带走。 公安机关认为最初检查中小磊被绑架是事实,立即开始立案搜查。

典型的意思

“4.26”儿童绑架事件发生后,由于社会影响不好,被列为公安部的总督事件。 绑架女性儿童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如何比较有效地打击人口贩运犯罪,绑架女性儿童,是现实社会和广大群众对政府的要求和期待。 这件事的成功破门而入,对绑架事业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必须通过立法、推广等手段,让大众了解绑架妇女儿童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高大众的防止绑架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绑架事业,使“买方、卖方、中介市场”具有生存的土壤。 二、建立公、检、法绑架事业合作合作机制,建立妇联、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的联席会议机构,联合社会力量,实行统一指挥指导,流利报道信息表达、资源共享,“涉绑架”事件新闻输入、从业人员的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一对夫妇控告青某供养纠纷案件

基本事件

青某(时80岁)、刘某(时68岁)有夫妻关系,有四个儿子,青某抚养着长子。 一对夫妇现在失去了劳动能力,两人要求青某承担原告的经济赡养、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赡养义务,青某以两人没有归还其承包地、宅基地等为理由拒绝,双方发生了纠纷。 一对夫妇向绵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 1、青某各月支付青某夫妇生活费500元。 2、青某夫妇医疗费凭票由青某负担四分之一。 青某每月看望父母两次。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典型的意思

在许多老人赡养事件中,老人们对物质赡养的物质要求通常很低,只要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就行,但对孩子的精神赡养有很大的期待,希望孩子经常回家陪伴老人。 现实中大部分孩子只重视物质抚养,忽视精神抚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版)第11条规定:“抚养者必须履行老年人的经济赡养、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别需要”,法律上确定了抚养者对老年人进行精神赡养的义务 这个例子的判决是被告人每月看望父母两次,对赡养者表示理解、尊重、关心、关心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表示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要求,显示出良好的社会效果,对赡养纠纷的解决也具有现实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支持撤销起诉梅某监护人资格案

基本事件

古藏县某村村民梅某对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缓的11岁亲生女儿丽(化名)进行了猥亵行为。 古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了此案,发现受害者小丽母亲、祖父母、祖父母已经死亡,父亲酒无节制,长期疏于照顾女儿有侵害行为,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是精确的扶贫者。 确认受害者受到适当监护,本院向梅某公诉时,向县法院提交支持起诉的意见书,支持小丽伯父母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出庭支持起诉。 最终县法院做出了“取消梅某监护人资格,指定小丽伯的父母为监护人”的判决。 在宣布判决的情况下,被申请人表示对判决没有异议,自愿认罪,悔恨。 判决后,除当事人外,还依法向检察院、当地村委会等送交判决书,加强了履行申请人监护责任的监督。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典型的意思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依法解决监护人未成年人侵权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实施后,四川省第一个检察机关支持取消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检察机关在案件中发现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时,着眼于儿童利益的最大化,大体上发挥检察的监督功能,积极支持起诉方法开始取消监护人资格诉讼程序,通过强制剥夺监护权,使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再次受伤 对于案件受害者需要救助的现实,案件法官不是在法庭上听取案件,而是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立场出发,依法对本案未成年人给予特别和优先的保护,及时介入理解案件,开庭 本案的起诉和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类似事件的解决提供了良好的参考意义。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周某遗弃事件

基本事件

周某是四川省彭州市某村的11岁未成年人,父母离婚后,周某被宣告由父亲抚养长大。 父亲再婚生了另一个孩子,没有照顾周某。 周某小学四年级辍学,一个人回乡下拆迁设置小区,没有照顾。 一天晚上,住在村民的屋檐上,白天到处流浪。 当地村委会多次前来协调,周某的父亲不问,周某的母亲也以离婚时给予父亲监护权为由拒绝抚养,周某的监护问题没有处理。 长期的流浪生活让周某养成了很多坏习惯,游走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典型的意思

这个事件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妇联、村民委员会合作,没有家庭监护力,及时介入,执行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特别规定,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拯救问题少年,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当地检察机关在本案中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帮助周某父亲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改善周某的监护状况也有现实意义。 至今,成都市检察机关对60名涉案未成年人、14名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了强制亲职教育课程,这也是检察机关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实行国家监护权的另一重要措施。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四个未成年人共同进行抢劫案

基本事件

王某、刘某、沈某、王某( 4人平均为未成年人)是某学校的高三学生。 有一天,四个人追求刺激,一时意图夺走别人的财产。 4人试图用殴打、威胁、搜身的方法强行抢劫杨某的100元现金,在抢劫过程中王某、刘某当场被捕。 王,沈某逃离现场,第二天自首了。 鉴于四人犯罪情节轻微,而且在校学生,事前一贯表现良好,事后认罪,综合各自量刑情节,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出有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对刘某、沈某、王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典型的意思

未成年人由于他们身体的快速发育和心理发育的不成熟之间的冲突,他们容易冲动,无视结果容易引起犯罪,但决定他们的可塑性很强。 根据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救济”理念,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中,努力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支持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康复。 为了保证对未成年人的合作效果,泸州市检察院引进社会化支持系统,构建全省第一个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事件的“酒城成长护卫团”,应司法机关的委托,及时介入,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合作教育考察等工作,运用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张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

示例的基本情况:

张某和罗某结婚,然后把户口从老家转移到罗某所在的村子,把承包地分给了那个村子。 张某和罗某因感情破裂而离婚了。 回到老家户口还在某某村。 张某后再婚。 从2011年开始,一个村庄的土地陆续征用,张某再婚后,那个村庄不再给她土地补偿金。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为了领取土地补偿金,张某先后要求找某某村,享受与其他村民平等的财产分配权,但被某某村拒绝了。 最后,张先生找到了律师,想用法律武器的维权来维持自己的权益。

典型的意思: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农村妇女必须平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采用权、征地补偿分配权和集体经济收益权。 在现实中,“未婚女性”、“结婚女性”、“离婚女性”的农村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并不少见。 在本案中,高坪区法院依法受理张某的起诉,首先保障有关农村妇女权益的诉权,进而通过相关证据的认定,张某具有某村集体成员的身份,认定和纠正某村分配方案的违法性,依法是“嫁女”“嫁女”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王某申请人身保护令草案

基本事件

王某和丈夫王某再婚,结婚后,王某长期被王某骂殴打。 年3月,王某怀孕4个月了,王某不满要求钱买怀孕衣服,殴打王某,前来劝说的岳母也被殴打。 隆昌县第二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教育王某并警告。 王某和母亲一起回老家,王某深夜赶到岳母家,骚扰和殴打王某和岳母,警察从隆昌县李市派出所出来,被带去王某。 王某多次殴打王某,王某怀孕不久就生产,为了保障其正常生活,维持其合法权益,王某向隆昌县妇女联合会求助,在县妇女联合会的帮助下向隆昌县人民法院寻求人身保护令。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典型的意思

本案集中体现了人身保护令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重要意义。 曾经很多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很多女性没有反家庭暴力意识,女性往往处于相反的状态,她们不想拿着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年3月1日正式实施,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在法律层面确定了家庭暴力的范围,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较强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人身保护令是申请人的“护身符”,也是申请人的“箍咒”,是确保案件顺利审判的法宝。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邓某故意杀人事件

基本事件

邓小平与受害者余某(女)有男女朋友关系。 邓某在绵阳市涪城区接余某下班后,回到余某租房。 其余某用邮件和别人聊天引起邓某不满,两人争吵,抓住,邓某拿着水果刀刺伤其余某的胸、背,用锤子打击其余某的头,其余某当场死亡。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典型的意思

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恶劣,手段残忍,结果严重,必须根据刑法的规定,严惩。 检察机关通过刑事起诉启动二审程序,正确把握本案的关键,起诉理由充分,二审判决死缓,显示公平正义,安慰无辜受害的女性。

另外,在刑事案件,特别是导致受害者死伤的案件中,被告人存在大量赔偿能力和赔偿能力不足的案件,刑事受害者及其近亲无法实现依法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生活陷入困境,由此导致恶性报复事件和长期访问 检察机关在处理本案过程中,满足受害者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自主、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受害者儿子和父母获得救助金,不仅处理了受害者家属的就学、医生、生活方面的经济困难,而且 是减轻犯罪行为对他们生活的负面影响,比较有效地解决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朱某指控李某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

基本事件

朱某和李某结婚后,丈夫厌恶辛苦,不务正业,不想承担家庭责任,因此夫妇感情破裂,2009年8月离婚。 那对夫妇共同财产的安置所没有财产权,所以约定产权共享,离婚后李某聘用了房子,朱某和儿子住在姐姐家只有30多平方米的居室里。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2010年3月发放安置房产权证后,朱兰找到李某进行协商,想处理房屋分割问题,但李某坚决不同意,后来见面拒绝对话。 年8月,朱某寄居姐姐家是不得已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处理住房问题成了当务之急,朱兰只能申请法律援助。

【要闻】四川维护妇儿范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典型的意思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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