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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湖南大学生小伟与网友约定自杀,父亲的卧底qq群救了下一个轻生,但小伟跳楼死了。 年4月,在浙江做生意的马某与网友约定自杀,网友死亡,马某自杀后也没有判决……

我要出生了

生命只有一次,我衷心希望网民能珍惜生命。 qq安全小组正在研究防止自杀的预警机制。 腾讯呼吁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阻止悲剧的发生。
20岁的湖南大学生小伟通过qq群和网民跳入峨眉山,小伟的父亲李朝晖化装成女性网民潜入qq群,成功拯救了另一个轻生,但第二天李朝晖接到了警察的消息:小晖

【要闻】QQ自杀群背后的法律追问:腾讯企业是否应担责?

这场悲剧揭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集团——承诺自杀集团。 他们以自杀为主题建立qq群,讨论死亡,约定共同死亡。 有些人还处于讨论阶段,有些人就像伟先生和他的19岁青年一样,把潜在的隐忧变成了事实的悲剧。

作为方便的网络即时聊天工具,qq群吸引了数亿网民,其中隐藏的自杀qq群成为令人担心的社会问题。 对此,很多法学家和律师表示,有可能教唆别人自杀,通过网络自杀,故意犯杀人罪,呼吁教唆别人自杀独立定罪。

案例/案例/截面/分析

承诺qq自杀未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国审判文件网发表的判决书,年3月,在浙江馀杭做生意的马某被骗,寻找骗子的未果和妻子离婚等一系列挫折,对生活失去信心,尝试自杀,在网上搜索自杀新闻时,“相约安乐死”qq群爆发。 马某进入这个qq群后,认识了汤某男人们,见到长沙商量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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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初,马某与汤某男等人在长沙见面,商量烧炭自杀,但烧炭自杀没有结果,暂时放弃了自杀。 4月13日,汤某男和马某再次考虑自杀。 马某提议两个人跳楼自杀,汤某男因自己恐高症拒绝了。

之后,两人试图用绳子上吊自杀,但没有被绳子切断。 于是马某把尼龙绳子系成八个圈,分别系在两个人的脖子上,两个人用力背着一个人先死,没有被掐死的人要自杀。 汤某男答应后,把尼龙绳子拧成八字圈,分别系在自己和马某的脖子上,致命的绳结一端系在汤脖子上,两个人用力,大致10秒后,马某有汤的男人呻吟,然后汤的身体落在后面,马 马某头撞到墙上自杀了,昏迷到第二天上午,醒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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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审理,中国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是“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希望或搁置这个结果,因此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马某和汤某的男人脖子上系着用8字圈系起来的绳子,用两个人用力拉的方法进行了勒脖子自杀。 马某在自己的认识控制范围内,不仅意识到自己会死,还意识到别人(汤某男)很可能会死,还是不仅希望自己包括汤某男死亡的结果,还是放任不管? 当然,本案的实际结果是汤某男死亡。 因此,应该认定被告人故意杀害他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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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马某患有重症抑郁症,可以减轻或减轻处罚。 自首也可以减轻或减轻。 另外,亲属可以积极赔偿受害者方面的经济损失,进行轻处罚,另外,有受害者汤的男性本人有自杀的意愿,自己有相当的责任。 另外,本案的原因之一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在网上自杀,也有网络等原因和责任。 综上所述,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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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qq自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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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自杀群中教唆别人自杀构成犯罪吗?

■现在,我国没有把自杀定为犯罪,所以即使教唆别人自杀也不会成为犯罪

■教唆他人自杀,但实际上应该利用自杀者的行为,实施夺去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故意杀人罪进行处罚

在记者潜入的众多qq群中,网友经常讨论各种自杀方法、地点,推荐哪个自杀方法痛苦比较小,更直接入驻进行自杀攻略的人。 推网民波澜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认为,这种煽动波澜的行为被认为是一种教唆。 但是,现在我国没有把自杀行为规定为犯罪,所以教唆别人自杀也不会成为犯罪。 但是阮齐林先生暗示没有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等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说如果自杀,教唆者有故意杀人罪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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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博士后研究员张丽则认为,自杀不是犯罪,是因为犯罪主体的资格不存在了,没有对他施加处罚的可能性。 但是,教唆别人自杀,实际上是利用自杀者的行为,实施了夺去别人生命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恶性的,应该根据故意杀人罪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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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教唆自杀行为的定性,北京惠城(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郭金福律师说理论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应该直接确定故意杀人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适用类推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第三种观点通常不适合解决犯罪,必要时可以类推以故意杀人罪解决。 故意杀人罪只规定教唆自杀者直接参与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人和教唆未成年人或无责任能力者自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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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刑法》几乎确立了罪刑法定,明文废除了类推制度,因此教唆自杀行为类推定故意杀人罪的看法不再成立”郭金福认为现在只有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两种情况,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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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自杀,在什么情况下涉嫌故意杀人罪?

■各自实施自杀行为,一方自杀未遂,未遂也不构成犯罪

■一方在杀死另一方后,放弃自杀想法或自杀未遂,构成故意杀人犯罪

■另一方面,在中途放弃或自杀未遂后,虽然有阻止对方的能力,但即使看到死亡也无法帮助,幸存者被构成为不故意杀人。

关于约定自杀,郭金福说,如果自杀者自杀,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相关理论,也不能追究作为当事人的自杀者的刑事责任。 其中既有自杀的人,也有自杀未遂的人,情况很多,有可能导致刑事责任的问题。 通常有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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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双方约定各自实施自杀行为,一方死亡,另一方自杀未遂。 未遂一方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未死亡一方在死亡一方没有教唆诱导行为,没有故意非法夺走别人生命的客观行为和主观因素,因此不构成犯罪。

b、一方根据另一方的要求,杀死另一方后,放弃自杀的想法,或自杀未遂。 因为法律不允许帮助人“解放”,这是因为即使是热情帮助的人,只要实施夺去别人生命的行为,就会成为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犯罪。 但本质上是受托杀人,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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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人约定在一起各自实施自杀行为,一方中途放弃或自杀未遂后,还有阻止、拯救对方的能力,但如果看到死亡无法帮助,这个幸存者就不要故意杀人了。

张丽认为,在双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的情况下,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欺诈、煽动、自杀支援等行为,但出于意志以外的理由自杀不成功,通常失败的一方不构成犯罪,但不构成故意杀人。

“约定自杀的先行行为会使他人处于危险之中,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危险影响,法律规定行为人有消除其危险的义务。 ”。 张丽说,未死者也有可能履行义务,具备救助条件未被救助,另一方死亡的,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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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qq群承诺自杀,腾讯企业应该负责吗?

■腾讯不可能审查和监视qq群上的所有新闻,不应该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腾讯受到投诉或通报而被搁置,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利用qq自杀群承诺自杀,腾讯是否应该由企业负责也是引人注目的话题。 2010年,浙江男范某与网友张某约定自杀,张某未死。 范某的家人把张某和腾讯企业一起告上法庭,认为张某通过网络邀请范围某自杀,最终死亡。 腾讯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删除或屏蔽“相约自杀”的副本,因此被传达,对范某的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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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一审后作出判决,张某和腾讯企业分别承担20%和10%的赔偿责任,腾讯企业赔偿了5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论,腾讯企业也提出了上诉。

经过丽水市中院二审,驳回了遗属对帐篷企业的损害赔偿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在此案中,腾讯企业没有收到任何人要求删除、阻止或切断链接相关有害新闻的通知,主观上没有过失。 腾讯企业的行为与范某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这是因为不具备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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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王凯律师认为,qq群每天都有大量的新闻报道,不可能进行所有的审查和监视。 腾讯没有编辑、编辑或更改客户的聊天副本。 范某通过腾讯企业提供的新闻交流平台与他人约定自杀,其死亡是积极追求自杀的结果,腾讯企业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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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金福在网民在不特定qq群发布新闻的情况下,腾讯企业有义务事后被动地审查和监督qq群的消息。 也就是说,如果相关权利人通知存在侵权事实,或者知道的话,腾讯企业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 如果有腾讯因接到投诉和通报而被搁置的证据,将对网民承诺自杀的结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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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家/律/师/呼吁/呼吁

怂恿别人自杀应该独立定罪

阮齐林教授、王凯律师、郭金福律师等人表示,目前自杀群体的出现和管理仍然是法律盲点,相关部门尽快从法律上建立网络自杀社会交往群体,定义承诺自杀的行为,有意者利用法律漏洞 特别是要及时监视和惩罚怂恿别人自杀的行为,在法律上进行具体的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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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齐林认为,与故意杀人罪相比,无论主观恶性还是客观,教唆他人的自杀行为的危害性明显弱于故意杀人罪。 刑法中没有明确记载的,根据故意杀人罪教唆别人自杀就受到处罚,不符合罪刑法,但教唆别人自杀也确实有社会危害性,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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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自杀使本来没有自杀意图的人产生自杀意图,而且犯罪对象是别人的生命权利,所以教唆别人自杀的社会危害性不能忽视”王凯为了进行相应的处罚,首先考虑完全的立法,教唆别人自杀

对此,郭金福表示赞同。 “从海外立法经验来看,日本和瑞士等,教唆自杀罪的规定广泛存在,只是具体的构成要件不同”郭金福先生认为,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教唆自杀的罪,但有三百五十三条、三百五十九条等类似规定,这是以自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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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金福认为,教唆他人的自杀行为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应该将其犯罪化。 也就是说,分则规定了教唆自杀的罪,但在故意将教唆自杀的罪直接规定为杀人罪后,现在的司法界可以结束教唆自杀和找不到合适的法律依据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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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金福建议,为了更好地区分谋杀罪和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应该规定教唆的程度和具体的行为习惯。 教唆包括明示、含蓄等多种玩法,只要能让被教唆的人产生自杀意图即可。 关于教唆他人自杀的法定刑,必须比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轻,可以遵循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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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消息/回复/应对

停止267个违规组将完成技术预防控制

对比网民通过自杀qq群承诺自杀,腾讯企业对成都商报记者回答说,所有人都不想看到这样的悲剧。 qq安全团队对此非常重视,在第一时间阻止了相关的qq组。

腾讯企业表示,迄今为止,该企业一直在与违规和坏消息作斗争。 这种相约自杀的qq群的情况比较特殊,很难被发现,而且很难弄清其真实性。 为了预防管理这样的qq群,他们通过技术风控制手段、客户通报、人工巡逻等方法进行了积极的预防管理。 在最近的专务防卫活动中,267个违规群被关闭。 这是一项持续的业务,继续完善技术预防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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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希望所有的qq客户都能积极合作。 发现这种疑似话题的小组新闻后,请立即通报。 ”腾讯企业表示,一经验证,将立即关闭违反涉事qq群,不会引起悲剧。 另外,对这样的qq群的作者和管理者的惩罚力也得到强化,一旦发现,相关人员的账户就会被永久封锁。 关于集团内怂恿他人自杀的行为,向司法机关通报。

【要闻】QQ自杀群背后的法律追问:腾讯企业是否应担责?

腾讯企业表示,我衷心希望生命只有一次,网民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 特别是对青少年来说,心理成长还不成熟,遇到挫折容易误入歧途。 q安全小组正在研究防止轻生的警告机制,以便今后可以用技术手段防止这种问题的发生。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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