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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应该专注于防范系统性风险."在回应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控的报道时,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木表示,从监管角度看,互联网金融一方面属于网上操作,技术监管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我们需要依靠自律来规范操作,这涉及到防止道德风险的问题。互联网的使用使金融业更加活跃,风险传导更加迅速。不仅监管措施应该跟上,更重要的是,不存在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应该保持不变。

互联网金融:识别风险创新监管

陈透露,今年将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坚持公平竞争原则,深入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识别风险点。

全国政协委员、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伟就防范和控制网络金融风险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为目标,发展网络金融。第二是监管那些处于灰色地带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第三是禁止涉嫌非法集资和庞氏骗局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第四,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降低潜在风险。

互联网金融:识别风险创新监管

风险防控将考验监管的创新能力和效率。李克木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效率是高的,但同时,效率与风险成正比,这是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新挑战,显然也是对监管者的新挑战。

“监管机制需要加强技术环节,加强信息合作。至于来自互联网的风险,如果没有预先防范风险的计划,风险可能是不可逆转的。如果我们继续推进监管创新,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计划和体系,风险是可控的,也是可以防范的。”李克木说。

互联网金融:识别风险创新监管

关于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全国政协委员龚建议:一是完善管控体系,考虑整合中央各部门管控职能。二是改进管理和控制方法。有必要明确互联网金融进入的门槛和标准,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同时,对缺乏大数据支持的p2p平台实施分类管控,重点防范非法集资、流动性不足、非法操作等隐患,允许平台访问央行信用信息系统,降低信用风险。三是优化管控模式。第四,加强安全。首先,确保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其次,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互联网金融:识别风险创新监管

“金融监管是一把‘双刃剑’。监管过于宽松容易导致金融风险,而监管过于严格则会扼杀金融创新。一个功能完善的监管体系不仅可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鼓励金融创新。”谢伟强调,互联网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政策监督应强调发展与规范并重。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互联网金融:识别风险创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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