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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华南环保监督中心官方网站近日公布了广东省揭阳市环境保护综合监督情况。检查人员指出,揭阳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市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水平低且难度大,环境违法问题十分突出。

2015年6月至9月,华南环保监察中心在广东省揭阳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监察。

一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形势严峻。“十二五”前四年,揭阳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仅完成了“十二五”减排任务的21.4%和16.7%,远未达到目标要求,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第二,空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不够。揭阳市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系不紧密,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露天焚烧垃圾屡禁不止,建筑工地扬尘、自卸汽车倾倒等问题突出。淘汰黄标车和旧车的工作进展缓慢。

第三,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够。廉江揭阳(普宁)段水质多为黑臭水,污染严重,长期未得到改善。废水非法排放和污泥非法处置等问题突出。饮用水源安全存在很大隐患。一些水源保护区有非法项目,如采砂、垃圾场、畜禽养殖等。重要的饮用水源榕江南河和引榕河干渠水质未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

环保部通报广东揭阳市环保违法严重

第四,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2014年,揭阳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37.8%,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72%。“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厂建设仅完成规划任务的16%,远远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要求。

第五,一些行业和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建设项目中存在大量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行为。现场检查的造纸企业中,有50%以上存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程序就进行扩建的违法行为;两个大型钢铁联合企业违规建设,长期违规生产、违规排污未建污染治理设施;大量小型纺织印染、凉果、造纸、五金等家庭作坊式企业没有污染控制设施,或者控制设施不符合要求,存在非法排放和直接排放。

环保部通报广东揭阳市环保违法严重

第六,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责任没有得到充分落实。揭阳市没有出台系统文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没有建立“党政同责”、“一岗两责”的环境保护责任制,没有严格追究未落实污染防治和减排政策措施的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责任。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环保部通报广东揭阳市环保违法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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