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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已久的不良资产证券化终于得到了权威证实。
3月12日,央行副行长潘在回答有关问题时表示,“我们选择了少数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金融机构进行试点,初步试点额度不大。”同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通过不良资产证券化和转移,有望提高银行贷款周转率,从而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支撑能力。
Caixin.com此前报道称,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将参与首批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总规模达500亿元。
潘强调,在设计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政策框架时,应从产品设计和投资者选择等方面控制风险,如不进行多层证券化,不出售给个人投资者。
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已经进行了试点
自去年以来,暂停了8年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即将重启的消息时有传出。
今年,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他们从1月份对上市银行的调查中了解到,国务院已同意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但各银行的试点规模尚未确定。今年2月,财新报道称,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和招商银行(报价为600036,BUY)将参与首批试点项目,总金额为500亿元。3月12日,潘回应称,“这(不良资产证券化)只是一个试点。我们选择了几个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金融机构进行试点,初步试点额度不大。”
潘表示,不良贷款的正常化是信贷资产正常化的一部分,它只是丰富了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管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是多还是少,不管它们是涨还是跌,都与我们没有多大关系。这样做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培育中国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的市场;另一方面,有必要发展和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
同日,尚福林还指出,要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我们现在有充足的贷款,但贷款周转率却在逐年下降。通过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和转移,我希望银行贷款的周转率能够得到提高,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能够得到提高。”
“要理解证券化的本质是一种面向市场的操作,出售多少资产是以市场价格为准的。”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可以合理地说,打包什么没有限制,一些不良资产也可以打包,但出售的不良资产应该根据不良资产的程度和买家未来的回收程度来定价。
中国证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业分析师杨蓉指出,不良证券证券化对银行的贡献主要在资产负债方面,对利润方面的贡献很小。此外,只有当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揭示资产方面的改善。如果试点规模是500亿元,规模还是很小,不会给银行的资产方带来太大的好处。
不能卖给个人投资者
事实上,早在2005年3月,中国就开始了资产证券化试点,但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暂停。随着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呼声需要逐步重启。
对此,德胜资本分析指出,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风险并没有通过证券化消失,而只是被转移和分散了;因此,投资者必须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并充分估计产品风险。
国家商报记者了解到,潘在3月12日的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说,“在整个政策框架的设计中,要严格防范风险,不良资产的定价是一个关键点。”我们要求产品设计简单透明,不要搞多层证券化或再证券化。(二)必须坚持投资者适度原则,不卖给个人投资者,而是卖给机构投资者。”
潘还分析说,既然风险是自己承担的风险,就有必要防范发行人的道德风险,包括建立信息披露要求,不仅在发行时,而且在资产到期时,包括对发行人、评级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并督促其有效履行职责。
“在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可能的路径是完善配套制度框架和推进试点。需要改进的体制框架包括会计、税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据了解,可能出台的第一个配套政策是《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指导文件》。”杨蓉在报告中说。
周小川强调,如果有供求关系,每个人都可以做不良资产证券化。但在整个过程中,管理要规范,风险要分析好,风险要自己承担。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不良资产证券化按下确认键 试点初期额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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