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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保价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价收购办法》)全文,明确加强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保价收购的管理,确保了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的实现,推动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办法落地

在光伏企业看来,这份文件将对新能源发电企业大有裨益,也将增强投资者对新能源电厂的信心。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保价收购是指电网企业(包括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基准电价和保价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实施优先发电制度,在保证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在计划范围内完全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办法落地

根据《保障收购办法》,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年发电量分为两部分:保障收购力和市场交易力。其中,保证购电可以通过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并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来保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保证购买力范围内的限电补偿费标准,按照项目所在地对应的最新基准电价或经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电价执行。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办法落地

市场交易电量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获得,电网企业根据优先调度原则执行发电合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超出负担得起的购电范围,参与各种形式的电力市场交易。

根据国家确定的基准电价(或经批准的电站电价)和设计平均用电小时数,水电将实行优惠发电制度,通过执行长期电力购销协议、优先考虑年度发电计划和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实现全额保价购买。

“保障收购措施”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落地,速度超出了行业预期。”江山控股市场开发部总经理连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可再生能源法》已经颁布多年,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担保收购”的规定已经多年没有执行。此次发布的《保障措施收购办法》相当于一个细则,明确了全面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步骤,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来说,未来的效益将得到更可靠的保证,这也将增强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者的信心,有助于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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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商界人士的乐观相比,民生证券新能源产业研究员黄彤表达了谨慎的乐观。他认为《保障措施》收购仍不能完全解决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如弃光弃风,电力行业整体产能过剩。

昨天,记者还从光伏行业获得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机构制定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的意见》(以下简称《扶贫意见》),提出通过光伏扶贫来促进光伏发电市场,另一方面帮助贫困人口稳步增加收入。2020年前,以前期试点为主的16个省471个县的约3.5万个贫困村,将通过全村推进,确保200万无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含残疾人)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在中国中部和东部缺乏土地资源的地区,村级光伏电站可以是主要的(包括家庭使用),在中国西部和中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建设中等规模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采用村级光伏电站(含家庭使用),每个扶贫对象对应的项目规模标准为5 kW左右。采用集中式光伏电站,每个扶贫目标对应的项目规模标准约为25 kW。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办法落地

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虽然光伏扶贫的初衷是好的,但要实现光伏扶贫的目标,还需要更多的专项资金。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办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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