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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SDIC瑞银盛瑞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已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证监发[2015]2067号)。中国证监会对募集的基金进行登记并不意味着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了实质性判断或担保,也不意味着投资该基金不存在风险。

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该基金是一个契约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购和赎回业务在闭市期间不开放,但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截止期结束后,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结算期限为18个月(含18个月)。基金的平仓期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18个月后相应日期的前一个工作日结束。

3.该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点以非市场和市场两种方式向公众提供。其中,场外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理机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交所会员。

4.该基金的基金代码为:161232

基金缩写:SDIC瑞银盛瑞混合

现场缩写:site盛瑞

5.基金的发售期为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18日。

6.基金对筹资目标没有上限。

7.基金销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一经接受,不得撤销。投资者应确保认购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在没有任何法律、合同或其他障碍的情况下控制自己。

9.本基金的注册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如需通过柜台认购该基金,必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如果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则无需重新办理开户手续。招募期间,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基金销售代理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市场外认购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如欲在市场上认购该基金,应使用深交所的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已有该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账户。在募集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中具有代销资格的,可以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手续,在市场上进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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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本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本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有关上市及交易事宜将另行公布。

11.基金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在不低于上述10元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果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的规定,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定的业务时,应遵守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在具有基金代理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中的最低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超过1000的认购数量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每次认购不得超过9999.9万。

12.投资者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换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成功确认,而仅仅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及其确认的成功与否,由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登记机构决定。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到各销售网点查看认购申请的确认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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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关销售网点、开户和订阅的详细信息,请咨询各销售机构。投资者在没有销售网点的地方,请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400-880-6868)查询购买情况。

15.在发行期内,基金公司可以在佣金的基础上增加新的代理机构。请留意本公司及代理机构最近的委托公告,或致电本公司及代理机构的客服电话咨询。

16.本公司可根据不同情况对基金的发售安排作出适当调整。

17.本次发行公告并未明确表示只适用于“市场内认购”或“市场外认购”,同时适用于“市场内认购”和“市场外认购”。

18.风险警告: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带来的个人风险。该基金是一个混合基金,在关闭期间,股票资产与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至100%;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认股权证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3%。闭市期间,在每个交易日结束时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留存不少于交易保证金两倍的现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每个交易日结束时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后,到期时间不足一年的现金或政府债券的总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资产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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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可能会遇到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操作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其他风险等。其中,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流动性风险和信贷风险较高,可能会增加基金整体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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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和中高收益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回报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基金。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历和资产状况判断基金是否适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购买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本次发行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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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能保证基金的业绩。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方自己负责”原则。投资决策后,因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以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而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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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资基本情况

(a)基金名称

SDIC瑞银盛瑞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和期限

契约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购和赎回业务在闭市期间不开放,但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截止期结束后,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结算期为18个月(含18个月)。基金的平仓期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18个月后相应日期的前一个工作日结束。

该基金的期限是不定期的。

(4)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

该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基金代码和基金简称

该基金的基金代码为:161232

基金缩写:SDIC瑞银盛瑞混合

现场缩写:site盛瑞

(六)招募对象

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筹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现场认购和非现场认购的方式认购该基金。

(8)认购账户

投资者如需通过柜台认购该基金,必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如果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则无需重新办理开户手续。发行期间,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供其柜台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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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如欲在市场上认购该基金,应使用深交所的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已有该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账户。在募集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中具有代销资格的,可以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手续,在市场上进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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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行规模

该基金的筹资目标没有上限。

(10)认购申请确认

投资者可确认基金的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基金合同生效后,由基金登记机构决定认购申请的成功及其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到销售网点查看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十一)销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基金的发售期为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如遇突发事件,上述发行期限安排可依法适当调整。

(12)销售机构

1.场外交易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SDIC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

(2)委托银行:中国银行和平安银行。

(3)代销券商: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鑫证券、招商局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深湾宏远证券、深湾宏远西部证券、工业证券、精华证券、万联证券、渤海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吴证券、信达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莞证券、华中证券、国投证券、东海证券、郭盛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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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销售机构:天翔投资、贺勋科技、诺亚正兴、中路基金销售、田甜基金销售、豪迈基金销售、吉米基金销售、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展恒基金销售、联泰资产管理、鲁法克斯资产管理、米英财富、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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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在招聘期间增加新的机构或营业网点,公司将另行公告。

2.市场销售机构

(一)代销经纪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二)在基金募集结束前取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通过深交所系统办理基金的市场申购业务。

二、销售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采用全额支付和金额认购的方式;现场认购采用全额支付和股份认购的方式。

(2)认购率

1.本基金的场外认购率如下:

2.基金的市场认购率由市场机构参照市场外认购率执行。

3.认购费不计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营销、销售、注册等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非现场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认购基金的认购费采用前端收费方式,即认购基金时支付认购费。投资者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和认购净额。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它将被转换成基金份额并记录在投资者的账户中。具体股份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认购股份总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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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认购费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率)

订阅费=订阅金额-净订阅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净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②当认购费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订阅费=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认购净额+认购基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应保持两位小数,两位小数后的部分应四舍五入,因误差造成的收入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一位投资者认购了1万元人民币的基金,相应的认购率为1.2%。假设认购金额产生10.00元的利息。订阅份额为:

认购净额= 10,000/(1+1.2%) = 9,881.42元

订阅费= 10000-9881.42 = 118.58元

认购份额= (9,881.42+10.00)/1.00 = 9,891.42份

即投资者投资人民币1万元认购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中登记了9,891.42份基金。

2.现场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市场认购采用股份认购方式。认购金额及转换后的权益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1+认购率)×认购份额

认购费=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率

认购净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转换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上市认购基金募集期间的利息转换为投资者拥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利息份额保留为整数(最小单位为1股),余额包含在基金财产中。

例如:一名投资者认购了10,000份该基金。如果会员单位设定的认购率为1.2%,则假设本次认购产生的利息为5.20元。认购金额和利息的转换份额为:

认购价格= 1.00元

认购金额= 1.00 × 10,000 × (1+1.2%) = 10,120元

利息转换份额= 5.20/1.00 = 5份

也就是说,当投资者认购10000只基金股票时,他们需要支付10005120元。如果利息转换后的股份为5股,他们总共可以获得10,005股基金份额。

(4)认购份额按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多次柜台认购本基金,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五)募集期间投资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基金份额首次在场外销售机构网点单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单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在不低于上述10元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果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的规定,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定的业务时,应遵守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七)基金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中的最低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认购数量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每次认购的最高认购数量不得超过9999.9万股。

三.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账户使用说明

投资者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进行柜台认购。

1.已拥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重新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而是可以直接注册其原有账户,即将其现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没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直接在深圳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为其开立基金账户,并在深圳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已分配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户机构打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卡,并提供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匹配单。

3.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代理机构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以在自己的位置直接认购基金。

4.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拟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必须使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注册确认开放式基金账户。

(2)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在直销柜台开户和订购

(1)业务受理时间

自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18日,上午9: 30至下午17: 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休息)。

(2)开户(或注册账户)

1)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各开户机构的指令。

2)已经拥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重新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而是可以直接注册其原有账户,即将现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开户程序应提供以下信息

个人投资者开户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其中,未成年人开户时必须提交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他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号证书及其复印件(如有)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③银行存折、借记卡等原件及复印件。指定银行账户;

④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上述第③项中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我行直销中心申请认购的投资者需要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的结算和汇款账户。该账户可以是投资者在任何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开户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②加盖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机构对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法人代表的公章和私人印章或法人代表签字;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经理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双方并加盖公章);

⑤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不能保留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⑥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号证书及其复印件(如有)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⑧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⑨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上述第⑤项中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我行直销中心申请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要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的结算和汇款账户。该账户可以是投资者任何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3)订阅

个人投资者在办理认购手续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①填写完整的认购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其中未成年人认购基金份额必须由法定代理人办理,同时必须提交符合要求的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③加盖银行承兑章的汇款凭证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在办理认购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①填写完整的认购申请表;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双方并加盖公章);

③加盖银行承兑章的汇款凭证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资金转移

投资者需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基金直销基金账户进行基金认购:

账户名称:SDIC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西店支行

大额支付行号:102584003247

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认购资金的汇款人应为投资者本人,汇款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投资者在我公司直销中心注册的名称一致;

2投资者填写的汇款目的必须注明所购基金的名称或代码;

3 .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低于申请认购金额;

(4)如果投资者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认购金额,导致认购无效,公司和直销账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网上交易开户和订购

(1)适用对象

SDIC瑞银在线直销客户。

(2)开通和认购受理时间

从2016年4月20日9:30至2016年5月18日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但这些业务申请将被视为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提供24小时服务(当天结束时的清算时间除外)。

(3)开户和认购程序

请参照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上发布的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和开户及交易演示,办理开户及认购等相关业务。

(4)网上交易和网下汇款资金转移

网上交易客户通过SDIC瑞银网上直销系统下单,通过线下汇款方式购买资金时,应及时足额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以下资金直销资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SDIC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1100050013017

(5)注意事项

1)目前,网上交易仅限于个人投资者。

2)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进行资金交易时,银联或银行收取的转账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将无法办理转托管和转出业务。如果网上交易的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当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直销中心网上交易为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办理系统内转托管时,基金管理人将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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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业务接受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18日,上午9: 30至下午17: 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接受个人投资者的业务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户时必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等)。);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个人)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

4)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一式两份)。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户时必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且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其关联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文件复印件;

(二)投资者填写并加盖与基金账户一致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预留印鉴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6、《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以及《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销户申请(单位)》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预留印鉴与基金账户一致。

(2)申请认购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写完整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开立交易账户后,可申请基金认购。机构投资者应首先在中国银行基金销售网点领取《开放式基金(单元)认可与认购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理网点柜员核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后,办理申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投资者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申请和认购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以在t+2天(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和认购业务确认。但是,这种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只有在基金成功发行后才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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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代理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按各代销机构的规定执行。

四.现场认购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现场认购账户说明

1.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在市场上认购本基金。

2.已拥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办理开户手续。

3.投资者如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应在认购前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户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关于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在市场销售机构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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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公司销售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业务接受时间

自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18日,上午9: 30至11: 30和下午13: 00至15: 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休息)。

2.订阅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参与本基金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发布的规定和指令为准。

(低至b16版本)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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