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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14: 30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在会议召开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7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单独或集体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不需要单独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14: 30。

(2)网上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8月3日至8月4日

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4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网上投票系统,以网络的形式为股东提供一个投票平台,在上述网上投票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网上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中的一种。对同一表决权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的结果为准。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6.记录日期:2016年7月28日

7.与会者:

(1)登记当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备案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书面表决,代理人无需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大厦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1.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票面价值和发行价格

2.3分配方法

2.4发行人及与公司股东配售股份的安排

2.5债券期限

2.6募集资金的用途

2.7债券还本付息

2.8债券利率

2.9担保安排

2.10赎回条款或转售条款

2.11承销方法

2.12上市地点

2.13偿债担保措施

2.14决议的有效性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提案需要逐项表决。对于上述提案,公司将分别统计和披露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中小投资者是指个人或集体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公司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与会人员身份证进行登记;公众股东应当在收盘后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备案日期所在地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委托书。外国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注册。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 00-16: 00。

3.注册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宝丽华大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为股东提供了网上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上投票系统(http://wltpinfo)进行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应自行承担交通、食宿费用。

2.联系人:刘伟和罗丽萍

电:(0753) 2511298

川镇:(0753) 2511398

邮箱:bxnygd@sina

六.供参考的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网上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缩写:投票代码为“360690”,投票缩写为“宝信投票”。

2.提案设置和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为了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进行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了“总提案”,对应的提案代码为100元;股东对“总提案”的表决应被视为对股东大会将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列表

(2)填写投票意见或选举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投票意见,同意、反对和弃权;

(3)当股东对一般提案进行表决时,他们被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提案表达了相同的意见。

如果股东对同一提案的总提案和次提案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分提案进行表决,再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则以已经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以其他无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提案进行表决,然后对分提案进行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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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动议的表决须以第一次有效表决为准。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交易时间为2016年8月4日,即9: 30-11: 30和13: 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系统于2016年8月3日下午3: 00(现场股东大会的前一天)开始投票,于2016年8月4日下午3: 00(现场股东大会结束的当天)结束。

2.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时,必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过程可以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http://wlt info规则指南栏中找到。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登录http://wlt info进行投票。

附件2: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在签署本委托书前,我/我公司已仔细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充分理解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标、规则及其他相关条件。

我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我/我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本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我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授权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客户股东账号:客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客户身份证号/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委托人为法人);

客户联系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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