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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程)5月23日,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了《成都市城市园林风貌保护条例》,明确界定了成都市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和城市紫线,并制定了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和城市紫线专项规划,对城市园林风貌进行分类保护。《条例》将于今年8月生效。
根据《条例》内容,成都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山体等各类城市绿地应当划定城市绿线;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城市规划确定的地表水体保护区。应当以城市蓝线为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区域应当划定城市紫线。今后,成都将以城市绿线、蓝线和紫线的管理为基础,将城市景观特征分为自然生态景观特征和人文景观特征进行保护,并对历史文化景观特征的保护做出特别规定。
在自然生态景观特色方面,要保护成都山、河、湖、草的整体自然格局,加强对山体、水体、植被绿化等景观特色的规划和控制,建设成都、成都、成都、天府的自然生态景观特色。具体来说,成都将加强对山体、水体、植被绿化等景观特征的规划和控制,明确山前地区建筑的高度控制要求。保护水体自然特征,协调岸线景观建设,加强对水系管理和开发利用特征的保护要求,保护河流生态廊道的功能和走向;严格按照城市绿线保护各类绿地,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园林绿地的使用性质。
就文化景观特色而言,成都应彰显其地域特色、人文精神、时代特色和艺术品位。要求在土地出让和划拨过程中明确城市景观特征控制的要求。明确规划和建设以主要山、河、湖和历史遗迹为载体的各种保护性公园。要求规划建设以城市中心和工业功能区中心为基础的综合性城市公园,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城市社区公园。加强现有建筑风格改造和新建筑风格控制要求,规范建筑立面材料、临街建筑外墙维护、公共建筑临街界面风格控制。
在历史文化景观特色方面,应加强对成都历史城区传统格局、历史特色和规模空的规划和控制,打造传承创新、古今结合的独特历史文化景观特色。推进天府锦城建设,明确成都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严格控制成都历史城区的开发强度,明确历史城区内特殊区域的居住用地总容积率。规定历史文化景观核心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其范围内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最高高度值。
《条例》还规定,成都将加强龙泉山东侧南北轴线、东西轴线和沱江轴线沿线景观的塑造和管理。沿南北轴线的景观应注重塑造和展示成都的现代国际城市形象。东西城市轴线上的景观应注重塑造体现天府文化传承的特色城市形象。龙泉山东侧沱江轴线景观应着力塑造体现邕江发展和天成城市景观的新城区形象。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如何保护成都的城市景观风格?用绿色、蓝色和紫色的线画一个保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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